
「靠!監獄比我家還要漂亮舒服。」老婦拿著報紙說道。
男途人不小心碰到老婦,老婦怒罵了一聲;他不忿,隨即以兇狠眼神瞪她。老婦見狀,怕他會對自己不利,立刻走開。這名男途人衣衫襤褸,帶點瘦削,鞋頭亦破掉,甚是弱不禁風,想不到認真起來仍可以帶點狠勁。
這條街出了名多流浪漢聚集,沿途可以見到街道兩旁都有他們的蹤影,恍惚整條街給他們買下。突然,一名流浪漢扯住他的褲腳,示意要錢。
「兄弟,我比你還窮。」他答。
他回到自己的落腳點。這裡很小,只有十幾平方呎而已;傢具不多,只有幾張爛紙皮。他把紙皮蓋過自己,而紙皮僅僅能遮掩他身軀。
今日是入冬以最冷,寒風不斷在他兩旁吹襲,弄得他一直睡不著。幾經輾轉反側,他才可以好好入睡。他喜歡睡覺,因為在夢鄉中可以完全忘記肚餓的感覺。本來他正沉醉在睡夢中,直到被經過的高跟鞋聲吵醒。他甚是憤怒,本想破口大罵,但看到她後,就說不出口。
她看來只有十八、九歲,樣貌端好,而且身穿一身名牌,脖子挽了一條珍珠頸鍊,似乎家中環境應該不錯。忽然,他腦裡出現一個念頭。
他用左手從後抱緊她,然後右手掩住她嘴巴,再將她拖到後巷。儘管他已經三天沒有吃飯,但面對這小女人足以應付有餘。待她氣力用得七七八八,他使勁地抓緊她脖子,那女子很快便透不過氣來。
他從她的手袋拿了個手提電話:「我殺了人!」
經過審判後,他被判入獄三年。
獄警帶他到牢房。牢房裡有冰箱、空調,還有一張單人床,而剛才沿途經過的時候還看到有健身室、室內運動場、游泳池,好比一間五星級酒店。然後他躺在軟綿綿的床上,不久便入睡了。
到午飯時間,犯人們到飯堂吃飯。這裡的食物質素不比街外的餐廳差,起碼對他來說已經是珍饈百味。
「喂,你犯了甚麼事而進來?」那名犯人的左手手臂紋了龍的刺青圖案。
「謀殺。」
「哈,看來你都是為了坐牢才殺人吧!」
他沒有回答,不過那名紋身犯人很快又說:「這裡大部分的人都是貪圖這裡舒服才犯事,我都不另外。」
「那你犯了甚麼事?」他問。
「強姦囉!既然都要坐牢,倒不如找個女孩嘿咻。現在想起那名妞的身材真棒,真想來多一回。」
「你真他媽的有夠變態!」他冷笑。「想不到現在人命是多麼不值錢,我原本以為自己進來十年、八年,誰知坐夠三年又要出去受苦。」
「不要緊,你出到外面可以再殺多幾個。」








